9月27日報導: 今天上午,中國足協官方發布了對天津天海俱樂部球員張鷺的懲處要求,中止他征發轉入國腳資格12個月,中止他參與足協舉行比賽12個月。涉及讀者 國腳領隊:張鷺醉駕有損男足形象 向社會各界道歉 中新網:張鷺醉駕是19足壇僅次於醜聞 足球界還有極刑足協通告中寫道:根據9月26日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法院對國家隊集訓2022世界杯預選賽大名單的球員、天津天海足球俱樂部球員張鷺因涉嫌醉駕一案做出的裁決,中國足協依據《各級國家足球隊運動員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做出以下懲處: 一、中止張鷺征發轉入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的資格十二個月(2019年9月26日止2020年9月25日起至); 二、中止張鷺參與中國足球協會舉行的比賽十二個月(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9月25日)。同時,中國足協期望各級俱樂部和廣大球員引以為戒,強化自我管理,豎立積極向上的公眾形象,聯合愛護當前較好的中國足球發展環境。
9月26日下午,張鷺醉駕一案月宣判,張鷺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罰款10000元。9月18日晚,天津警方在專項行動中,搜出一起醉酒駕駛員交通違法行為。9月21日,天津警方通報,該名醉酒駕車司機為天津球員張某。
天津天海俱樂部證實,張某就是國腳門將、天海球員張鷺,而他被查獲時的酒精濃度為每百毫升191.2/100ml,血液中的253.3mg/100ml,歸屬於醉酒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