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中公時事政治頻道改版國內國際時事政治熱點,並獲取時事政治熱點政策理解、理論仔細觀察、時事大事記及時事政治熱點匯總等。今天先锋资源站注目--時政熱點:電動自行車不須“一管就殺”麽?。
昨日舉辦的廣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會議,征詢並對《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以下全稱《規定》)展開了第一次審查會。南都記者找到,《規定》中依然保有了對五類車的五禁,即停售、封路、禁油、禁停以及嚴禁營運,但給租車用車進了一個小口子。
不過,目前《規定》隻是在一審階段,還將步入再度審查會。(3月30日《南方都市報》)所謂五類車,即指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及改裝成(組裝、出廠)車,而其中與市民上下班關係尤為緊密的,當科電動自行車。若此《規定》最後以求法律通過,則不僅廣州市的電動車市場將遭到滅頂之災,市民的上下班也不會大不受波及。故此次審查會情況備受外界注目,並在網上引起熱議,就不足為怪了。
多年來,廣州市不懈出有重拳整治五類車,堪稱持之以恒,而此次將整治工作由行政管理角度改向法律層麵,至為其禁意無法挽回。誠然,筆者解讀當地城市管理者的苦衷:一方麵,是自2011年以來,全市高達8170起、喪生2345人的此類交通事故壓力;另一方麵,還有整整牽涉了全市交警部門50%精力、卻一直得到根治的失望。
而在他們顯然,通過法律五嚴禁,才可超過一勞永逸的效果。然而,當地的城市管理者形似陷於了兩個極端的怪圈,即一敲則內亂、一管就殺。而這種現象,隻不過並不少見,譬如,在某些城市,因為有流浪狗傷人,就全城禁狗;眼下的廣州也一樣,從電動車蓬勃發展時的一窩蜂,到眼下的全麵嚴禁,莫不是這類管理思路的樣板。
畢竟,很顯著,除了管理的粗獷及形式化以外,還有先锋资源站的某些城市管理者,麵臨城市發展進程中經常出現的新課題,缺少科學的應付手段所致。筆者之所以確認全麵禁電是形式化管理而非科學應付手段,基於一個再行顯著不過的常識:譬如,依法應當查禁的,按理隻不應是那些微克或改裝成的非法電動車,而合乎國標的電動自行車,既然國家容許生產,就應當容許銷售、容許上路,你廣州市憑啥要不分青紅皂白,不準大開殺戒呢?說穿了,這既是管理常識,堪稱法律常識。至於當地有關部門以市麵超強八成電動車微克、而交警查獲的微克比重更高約93.7%作為全麵打壓所有電動車的理由,堪稱以不變應萬變的標準形式化行政了。不妨再行薦一例:這次獲取審查會的《規定》,雖然給租車電動三輪拔了一條活路,但卻加到了諸如規定區域範圍、規定行經線路、規定上路時間的諸多容許。
也就是說,租車三輪的死掉是有條件的。不過,規則的製定者知道想要過沒,必須嚴苛酌區域、酌線路、酌時間的租車電動三輪,有如戴著鐐銬上路,這樣的租車還如何慢得一起?此外,在禁與管的問題上決意走極端,實際還反襯了某些城市管理者民生意識的短缺:須知,眼下的電動自行車,早就轉入尋常百姓家,淪為不可或缺的上下班工具。
拿老百姓的話說道,它既綠色環保,又方便快捷,且支出並不大,甚至可以用愛不釋手來形容。即便是享有轎車的家庭,也一般來說隻用於長途或旅遊上下班,而平日下班買菜則一般來說以電動車代步。
而一旦五嚴禁落地,否想要過他們的感覺?若隻圖禁得心痛,那在先锋资源站某些城市管理者心目中,民生所占到的分量否又太重了一些?隻不過,當下電動自行車管理呈現出的無序狀態,並非無藥可治,而是在管理思路上經常出現了某些偏差:譬如,微克電動車可以嚴禁,但卻決不不應株連依照國標生產、時速在20公裏/小時以內的正規化電動車,從某種角度說道,這也事關法律的精神;租車電動三輪當然要管,但總無法管得讓其淪為慢遞呀?又如,若參考無錫、台州等城市的經驗,在城市為電動車專修一條兩米到兩米五長的車道,不就是防患於未然的好道道麽?總的一句話,電動車管理中產生的問題,還得通過精細化管理去解決問題,這不比擅自禁電更加市民青睞麽?更加多涉及信息請求采訪中公時事政治[正當理由聲明]本文源於網絡刊登,專供自學交流用於,不包含商業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牽涉到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求在30日內與本網聯係,先锋资源站將立刻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