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氣溫增高,各類生產建設轉入旺季,為極力防治和遏止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的再次發生,6月4日,新疆克拉瑪依市 檢查中,監督員重點對施工工地建設工程否經消防設計審查合格;消防安全管理製度否完善;施工單位否減少消防技術標準施工;建築消防設施配備否原始;建築工地現場各種建築裝修材料、各類臨時建築物和管線設施否合乎安全性施工標準;工地民工宿舍耐火等級及屏蔽措施;消防安全標識的配備否符合規定;施工現場否不存在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展開了檢查。同時,還細心告知了建築工程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製的實施情況,並拒絕施工單位負責人要強化消防責任主體意識,實施好工地屏蔽安全性責任製,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性。經檢查找到,一施工工地現場用於聚氨酯泡沫墊芯層彩鋼板搭起人員住宿場所,建築構件的自燃性能約將近A級標準,不合乎《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GB 50720-2011)第4.2.1條之規定,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由於彩鋼板內部裹著的是易燃的聚氨酯泡沫易燃材料,不僅自燃速度快,還不會產生大量的劇毒危害氣體,嚴重威脅群眾生命安全。
消防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和《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要求對該施工現場用於聚氨酯泡沫墊芯層彩鋼板搭起的人員住宿場所實行臨時查禁。查禁過程中,消防監督員依法印發了《臨時查禁決定書》,對被臨時查禁場所張貼了封條。消防監督員責令該單位對彩鋼板建築立刻拆毀,同時拒絕單位負責人要嚴苛實施消防安全責任,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大火災隱患自查、自改為力度,強化單位火災防控能力。